北京市顺义区商务局关于印发《顺义区促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办法(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顺商规发〔2024〕1号信息)

北京市顺义区商务局 2024-06-20 15:48:08

各相关单位:

《顺义区促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办法(2024年修订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顺义区商务局

2024年6月20日

顺义区促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办法(2024年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决策部署,促进消费繁荣有序发展,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驱动作用,依据《顺义区打造“双枢纽”国际消费桥头堡助力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结合顺义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多层级完善和引导商业服务业体系发展。对于符合市级政策支持标准、支持方向的项目,积极向市级部门推荐,争取相应项目资金补贴或奖励。对于符合区级支持标准的项目,由顺义区商务局细化申报指南进行支持。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经营,符合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方向,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市场主体(事业单位、机关法人除外)。

第四条 本办法中涉及的支持资金由顺义区财政资金统筹安排,顺义区商务局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二章 支持社零额稳定增长

第五条 支持小微商业企业升级规模

支持零售、餐饮类小微商业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并持续纳统,升规当年给予2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次年给予3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第六条 支持商业企业持续发展

对年社零额增量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零售或餐饮企业,综合考虑社会效益等因素,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其中,通过网络零售实现增长的企业,资金支持比例上浮5%。

第三章 支持新型企业落地

第七条 支持时尚类零售企业在京发展

鼓励北京市重点引进企业名录库和北京市重点培育名录库入库企业(以下简称“两库”)落户企业总部和子公司。零售额达到200万元的,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后续两年经营状况良好的,可再次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奖励。

第八条 支持品牌首店落地

鼓励经市商务局认定的国内外品牌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北京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落地并设立独立法人主体。零售额达到200万元的,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后续两年经营状况良好的,可再次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奖励。

第九条 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供给

对新落地的新能源汽车交付中心、结算中心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第十条 支持总部企业壮大发展

对经北京市新认定的总部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奖励。

第十一条 支持品牌商业引进

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及商业街区运营管理主体引入“两库”企业和国内外知名品牌落地。对于引入“两库”企业及经市商务局认定的国内外品牌亚洲首店、中国(内地)首店、北京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的商业运营管理主体,每成功落地一个门店,对引入主体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四章 支持重点商圈品质提升

第十二条 支持重点商圈升级改造

支持在北京市重点商圈名录中的传统商场和商圈(特色商业街)进行升级改造。对于审定实际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完成升级改造且效果明显的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支持比例为项目审定实际投资额的30%,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市场主体应按照顺义区商务局发布的申报指南按时申报。顺义区商务局可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或自行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将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进行项目奖励资金的资金拨付。

第十四条 资金使用单位应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工作。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对蓄意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资金的单位,经查属实的,相关部门有权收回政府支持资金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顺义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26日止,原《顺义区促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办法》(顺商发〔2022〕21 号)同时废止。

为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区域商业供给品质提升,促进消费繁荣有序发展,依据《顺义区打造“双枢纽”国际消费桥头堡助力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我局制定《顺义区促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办法(2024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2024年修订版)》)。

一、文件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顺义区组建“一办十组”,制定并发布了《顺义区打造“双枢纽”国际消费桥头堡助力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力打造国际消费桥头堡。为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北京市出台了包括《促进首店首发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传统商场和商圈(特色商业街)品质提升项目申报指南》、《北京市商业流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重点从首店引入、商圈改造、电子商务、总部企业等方面积极引导。顺义区商务局在参考北京市及其他区有关政策后,结合顺义区实际,制订《办法(2024年修订版)》。

二、文件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抢抓顺义区打造“双枢纽”国际消费桥头堡建设机遇,发挥政府资金政策导向作用,顺应消费发展趋势,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驱动作用,加快推动区域商业供给品质提升,促进顺义区消费繁荣有序发展。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办法(2024年修订版)》共五章十七条,主要包括支持社零额稳定增长、支持新型企业落地、支持重点商圈品质提升三大类举措,着重从企业支持、首店引入、总部企业、商圈升级等方面发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增强消费驱动力。

四、文件涉及范围是什么?

答:《办法(2024年修订版)》适用于在本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经营,符合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方向,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市场主体(事业单位、机关法人除外)。

五、文件执行标准是什么?

答:多层级完善和引导商业服务业体系发展。对于符合市级政策支持标准、支持方向的项目,积极向市级部门推荐,争取相应项目资金补贴或奖励。对于符合区级支持标准的项目,由顺义区商务局细化申报指南进行支持。

六、惠企利企举措是什么?

答:《办法(2024年修订版)》涵盖了支持社零额稳定增长,支持时尚类零售企业和各类首店落地顺义,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供给,支持总部企业壮大发展,支持重点商圈品质提升等重要举措,多角度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驱动作用。同时,《办法(2024年修订版)》特别聚焦了我区网络零售、汽车等重点产业和领域,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补贴额度、覆盖范围、支持力度等方面都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对构筑顺义高质量发展新支撑具有积极意义。

七、注意事项是什么?

答:《办法(2024年修订版)》执行部门要做好征集、审核等相关工作。

八、关键词诠释是什么?

亚洲首店:由国际品牌设立,具有一定知名度;品牌在亚洲地区设立的首家实体门店;品牌在亚洲以外区域已设立且正在经营的实体门店5家以上。

中国(内地)首店:由国际或国内品牌设立,具有一定知名度;品牌在中国(内地)设立的首家实体门店;国际品牌在中国(内地)以外区域已设立且正在经营的实体门店3家以上;国内品牌在北京市行政区划范围内设立首家门店后,在北京以外区域设立且正在经营的实体门店3家以上。

北京首店:由国际或国内品牌设立;品牌在北京市行政区划内设立的首家实体门店。

旗舰店:在区域内设立的所有门店中,主营销售业务及销售商品品类最齐全,面积最大的门店(500m2以上);全球旗舰店应由国际品牌设立,在全球三个以上国家和地区已设立且正在经营的实体门店10家以上;亚洲旗舰店应由国际品牌设立,在亚洲两个以上国家和地区已设立且正在经营的实体门店5家以上;中国(内地)旗舰店由国际或国内品牌设立,在中国已设立且正在经营的实体门店3家以上;北京旗舰店由国际或国内品牌设立,在北京已设立且正在经营的实体门店3家以上。

创新概念店:品牌将创新概念与商品销售相结合,充分体现品牌文化主张,设立的创新概念实体门店;品牌在全球已设立且正在经营的实体门店5家以上;门店与该品牌其它门店相较,风格独特、创意鲜明,在价值表达、消费体验、业态融合等方面有显著差异。

【信息发布: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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