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2024年度已安排残疾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人员)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报时间:2025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三、申报地点:平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平谷区林荫北街13号)
四、申报内容:2024年度本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五、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登录北京市残联官网“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专栏、互联网网址(http://kstbcs.bdpf.org.cn:8443/wbxt/#/login),北京市政务服务网、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专区“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专栏进行申报。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s://banshi.beijing.gov.cn/),进入高效办成一件事—法人办事—生产运营—残保金征缴一件事—立即办理。
(二)现场申报。平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平谷林荫北街13号)
(三)邮寄材料申报。平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层(平谷林荫北街13号)残联窗口
六、咨询电话:010-69952979
附件:
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政策问答2025.docx
关于印发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京残发[2022]5号).pdf
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docx
劳务派遣残疾人就业认定表.docx
就业情况表填表说明.pdf
北京市平谷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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