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银行合作开展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07-10 16:37:02

为加大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力度,财政国资局在做好前期研究全国各省市风险补偿相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并参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订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银行合作开展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实施方案》,本方案聚焦经开区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在原有风险补偿政策的基础上提高补偿比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创新引入银担分险业务,鼓励银行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合作,促使银行信贷覆盖更多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有效发挥经开区在全市“先行先试”的标杆作用。现就政策文件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一、风险补偿对象、标准

风险补偿对象为合作银行发放的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上述贷款可含自然人保证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风险补偿比例为该笔不良贷款本金余额的50%。

二、引入银担分险业务

本方案额外引入银担分险业务下的风险补偿模式。北京市银担分险业务中的风险分担比例按照“2:8”模式执行,即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省级担保、再担保基金(机构)以及与银行合作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共同承担80%,银行机构承担不低于20%。

通过银担分险业务发放的贷款(不仅限于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三类贷款),由经开区补偿原本银行自担的20%,实现风险责任政府资金兜底,解决银行机构开展科技企业授信的后顾之忧,有助于打开银担分险合作突破口,加大鼓励银行机构与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开展合作。

三、资金申报流程

本方案明确规定了财政国资局、托管机构和合作银行职责,并对项目备案、风险补偿申报、风险补偿审核、风险补偿确认、追偿、核销等工作流程进行了描述。

四、资金管理要求

本方案与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共用1亿元风险补偿资金,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托管机构对风险补偿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仅可投放于银行存款类产品,不得用于投资、捐赠、赞助等支出。

五、政策效益跟踪

托管机构每年3月底前,提交上一年度风险补偿资金管理与使用审计报告,并报送上一年度风险补偿资金运营管理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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