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京技管发〔2025〕16号)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07-16 14:44:00

工委、管委会各机构,驻区各职能机构,各重点国有企业:

现将《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加快推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的决策部署,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打造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共建共创、以用为先、安全合规”的原则,紧扣北京亦庄全域人工智能之城战略定位,以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建设为契机,以数据要素价值释放为主线,系统推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打造数据要素流通枢纽和产业创新标杆。

一是打造“亦城数港”数据产业集聚新高地。以国家信创园和北投产业园为载体,优化数据产业空间布局,构建“一核引领、多点联动”的产业发展矩阵,推动建设10个以上智能高效、安全合规的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加快集聚100家以上高能级的数据领航企业,形成辐射全国的数据产业集群和产业升级增长极。

二是完善“政策创新”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以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建设为依托,完善数据确权、流通交易、安全合规等制度体系,实施包容审慎的监管沙盒机制,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路径,推出10个以上制度创新典型案例,推动100项以上数据标准规范落地,率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新模式。

三是构建“开放共生”数据应用生态智源地。以深化全域场景开放、加速数据要素赋能为路径,建设10个以上高水平行业数据标注与服务平台,支持100家以上企业实现数据赋能产业升级,构建数据驱动发展的全国数据要素赋能新标杆。

通过三年攻坚,到2027年,实现数据产业规模突破50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25%以上,全面形成“集聚引领、制度创新、科技突破、生态繁荣”的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加速推进人工智能产业落地应用,为亦庄新城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工作举措

(一)实施数据制度先行计划,打造要素配置改革高地

1.推动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

高质量建设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全方位承接“一区三中心”改革试点,争做北京数据基础制度体系示范“开拓者”。充分发挥数据先行区服务公司作用,在自动驾驶、工业制造、航空航天、医药健康等特色产业领域,鼓励龙头企业联合科研机构、行业联盟等单位,围绕数据合规获取、衍生数据认定、流通交易、收益分配等核心环节先行先试,积极开展数据制度创新试点,形成一批数据制度创新典型案例。支持保险机构针对数据制度创新、研发攻关、交易支付、成果转化、应用推广等环节风险探索专属保险产品,积极引导数据企业购买数据类科技保险,认定为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以及“科创中国”创新基地、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经开区创新孵化载体的科创类平台运营方(满足其中一项即可)向保险机构投保科技保险,当年实际保费总支出超过10万元的,按照其当年实际保费支出的50%给予企业补贴;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按照其当年实际保费支出的60%给予企业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责任部门:信息技术局、营商环境局、商务金融局)

2.做优人工智能数据训练基地

高质量建设北京人工智能数据训练基地,支持基地加强软硬件基础建设和专业化运营提升,全链条构建覆盖数据加工处理、模型训练优化、评测工具开发等服务体系,一体化打造“数算模用”产业人工智能赋能中心,吸引上下游企业共建技术协同与服务融合生态。支持训练基地联合行业企业打造数据运营中枢,汇聚开发并上架高质量数据集、语料库等产品,建立数据统一管理、统一运营、统一授权、收益分配机制,持续提升算力广场、数据商城、模型超市、调优工厂等运营服务能力,推动其从“试验田”向数据要素合规利用“样板间”升级。(责任部门:信息技术局、经济发展局)

3.深化数据监管沙盒机制创新

发挥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优势,全流程完善监管沙盒制度设计,创新性建立包容审慎的柔性监管模式。聚焦监管规则、风险评估、技术验证、出盒评估等环节,探索形成监管沙盒项目备案、出盒证明、纠纷解决、试错免责等机制,联动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北京市律师协会等专业机构,推动责任豁免制度落地,努力拓宽数据合规利用边界。面向自动驾驶、具身智能、医药健康、航空航天、金融消费、工业制造等重点领域,探索适配行业特性的包容审慎监管措施,分行业沉淀并发布典型标杆案例集。依托北京人工智能数据训练基地,开放高价值数据资源,支持中小微企业积极购买使用监管沙盒服务产品,对通过数据监管沙盒试验并获得出盒证明的企业,给予产业专项创新服务券支持。(责任部门:营商环境局、信息技术局、市自动驾驶办、生物和健康局、智能制造局、科技产业局)

4.推进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模式

完善北京公共数据训练基地,探索高质量数据集政企共建模式,支持企业利用合规授权的公共数据,开展市场化运营;鼓励运营机构将授权运营产生的数据资源费,以数据治理、模型训练、算网资源等服务方式,向数据持有单位进行服务反哺。支持企业积极争取央地及部属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参与国家及北京市公共数据运营体系建设。探索自动驾驶、航空航天等领域公共数据授权定价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公平竞争规则,防范数据垄断行为,保障数据要素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责任部门:营商环境局、生物和健康局、智能制造局、经济发展局、市自动驾驶办)

(二)实施数据科技筑基计划,夯实技术创新转化路径

5.加大数据关键技术支持力度

面向数据传输计算、汇聚融合、流通交换、开发利用和安全保障等技术领域,支持企业联合开展跨领域技术攻关,突破高并发实时传输、智能传感采集、数据流谱分析、多模态数据融合、可信流通交换及内生安全防护等关键技术瓶颈,推动全链条技术突破与生态构建。加强数据科技创新发展能力建设,对开展数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或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创新主体,经评审认定,分级给予奖励,单个创新主体年度最高奖励额度为500万元。对承担国家、北京市重大科技和产业专项且符合经开区发展方向的,经认定,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1:1资金配套支持。(责任部门:营商环境局、信息技术局、科技产业局)

6.强化行业数据标注基地赋能

鼓励具身智能、医药健康、工业制造、航空航天等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建设共性数据标注服务平台,构建行业专家级数据标注基地,建设多模态融合标注、毫秒级时空定位标注等智能化标注工具,强化专业知识数据集标注能力。支持数据标注技术迭代,推动跨模态语义对齐算法、4D动态标注模型、大语言模型标注框架等核心技术突破,发展多模态内容合成生成、高精度动态场景建模等合成数据技术体系。对提供产业共性数据标注服务、行业生态汇聚效应显著、技术创新性强的数据标注服务平台,经评审认定,每年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责任部门:信息技术局、智能制造局、生物和健康局)

7.打造数据要素行业标准高地

聚焦数据基础设施、流通交易、安全与隐私保护、跨境流动等领域,支持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行业组织牵头制定数据要素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对获得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的单位给予1:1配套资金支持。围绕全国数据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支持企业积极参与数据资源、数据技术、跨域流通、融合应用等系列标准试点贯标和应用工作,推动标准从“理论框架”到“实践范式”,加速数据要素市场规则互通、生态互联。鼓励企业开展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DSMM(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评估)认证,提升企业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促进数据合规高效利用。(责任部门:商务金融局、科技产业局、信息技术局、营商环境局)

(三)实施要素市场跃升计划,构建数据流通应用中枢

8.全面激发企业用数活力

支持工业制造、医药健康、智能网联汽车等重点行业企业,充分利用数据要素加速产业转型升级,畅通数据合规获取渠道,切实降低用数成本,促进数据要素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每年发放1亿元“数据券”,利用合规数据流通交易平台,支持企业采购数据集、数据接口、数据模型等数据产品,按照年度数据交易金额的10%,给予采购主体“数据券”补贴,单个采购主体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探索人工智能政策与数据产业政策协同,支持算力券、模型券和数据券“三券联动”补贴叠加,对申请任一券种的企业提供政策对接服务,按需协助申请其他券种,充分激发企业在算力支持、数据获取、模型研发等多个环节的创新活力。(责任部门:营商环境局、信息技术局、生物和健康局、智能制造局、市自动驾驶办)

9.推动高质量数据集建设

聚焦医药健康、自动驾驶、具身智能、工业制造等领域,支持企事业单位建设高质量人工智能语料库和行业数据集,并依托北京人工智能数据训练基地,开展高质量数据集供需对接、模型训练、交易流通和应用推广。鼓励企业面向社会提供高质量数据集免费开放和供给复用,根据数据价值、规模、质量及应用效果等情况,对建设、开放高质量数据集、语料库的企事业单位,经评审认定,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部门:营商环境局、信息技术局)

10.夯实数据流通基础设施

积极探索可信数据空间、数场、数据元件、数联网、区块链网络、隐私保护计算平台等多种技术设施,打造全域数据基础设施节点。强化数据基础设施安全,增强数据可信、可控、可计量开发利用能力,建立健全数据安全风险识别、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规范,落实数据流通利用全过程相关主体的安全责任。积极组织开展行业、城市、跨境等可信数据空间示范,聚焦医药健康、工业制造、智能汽车、消费金融、航空航天等重点领域培育行业可信数据空间;探索城市可信数据空间,实现数据资源的上下联动与区域协同;构建跨境数据空间,打造数据跨境流动传输监测、存证备案、可信运营等能力体系。对已建成并投入的数据流通基础设施,根据产业带动、交易规模、数据调用、安全合规等情况,经评审,按照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建)的2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同一企业累计支持不超过三年。(责任单位:营商环境局、经济发展局、信息技术局)

11.提升数据资产价值能级

加速推动数据要素资产化,建立健全数据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体系,支持企业采购数据产权登记、合规评估、质量评估、资产评估、资产入表和审计等专业服务,积极进行数据资产登记和数据产品挂牌、交易、开放等活动,鼓励开展数据资产统计核算试点。对企业获得数据的首登记、首交易、首开放、首入表等认定的,按照北京市奖励标准1:0.5的比例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同一单位所获配套资金支持总额最高100万元。(责任单位:营商环境局、信息技术局、经济发展局)

12.促进数据跨境安全流通

充分发挥数据跨境服务中心功能,提升跨境服务机构服务能级,围绕重点领域研究制定数据跨境流动负面清单。支持企业便利化合规有序开展数据跨境流动活动,对首次通过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个人信息出境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企业,经认定后,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万元、1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鼓励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合规咨询、个人信息标准合同备案、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等专业服务,推进“来数加工”、数据跨境流动等新型服务,赋能数字贸易发展。发挥北京数据跨境合规服务产业联盟作用,推动行业协同与技术共建,助力企业数据“出海”。(责任部门:商务金融局、营商环境局)

(四)实施产业集群培育计划,加速数据领航企业聚能

13.布局数据产业发展集聚区

以北投台湖产业园和国家信创园为载体,打造“亦城数港”产业发展集聚区,联动国际医药创新公园、机器人产业园、北京火箭大街等特色产业空间,构建“一核引领、多点联动、全域汇通”的数据产业发展矩阵。支持在国家信创园建设“模数世界”人工智能新质产业社区,建立“初创孵化-加速成长-生态领航”阶梯式培育机制;加速推动国际医药创新公园(BioPark)建设,借助国家人工智能医疗健康应用(中试)基地,建设医疗数据标注基地,打造医药健康行业AI赋能应用示范区;支持北京市机器人产业园,建设高质量通用开源具身智能数据集;支持北京火箭大街落地卫星数据校验专区,提升卫星数据服务能力。鼓励数据相关企业、科研院所、要素平台、活动赛事等落地先行区。(责任部门:营商环境局、信息技术局、科技产业局、生物和健康局、智能制造局)

14.培育数据领航企业强引擎

实施数据产业创新发展“领航工程”,着力构建“航母引领、旗舰攻坚、快艇竞速”的产业协同生态体系。培育一批数据“航母型”企业,支持数据业务总部、数据公司、数据研究院等业务经营主体发展,依据产业带动效应、技术创新能级、市场竞争优势、人才团队实力等维度评估,对形成行业示范效应的市场主体,纳入信创产业“雁阵计划”,经评审认定,给予连续不超过五年,每年最高1亿元综合支持。聚焦数据标注、大模型训练、数据流通服务、数据安全、数据基础设施等细分领域,支持一批掌握核心技术的隐形冠军、高成长性独角兽、专精特新“旗舰型”企业快速发展。支持专业化数据服务机构孵化,积极培育数据咨询、交易撮合、合规评估等领域的“快艇型”中小微企业,全面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的产业发展格局。(责任单位:信息技术局、营商环境局)

15.提升园区孵化服务软实力

支持园区盘活闲置厂房、存量楼宇等资源,建设数据企业孵化加速器、数据采集场地、数据技术实验室、标注合成基地等,提供“拎包入驻”的标准化办公空间与测试环境。支持园区运营单位或入驻企业建设展示中心、联合办公、路演中心等共享空间。持续建设北京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区管理服务中心,探索设立数据企业服务窗口,一站式获得数据产品和服务。组织开展国家及市区级数据产业政策宣讲与申报辅导,向园区企业提供数据登记、质量评估、资产评估、司法仲裁、数据保险等专业服务。推动中小企业与人力资源、金融服务、合规咨询等第三方机构精准对接,助力初创、小微数据企业孵化成长。(责任部门:科技产业局、营商环境局、信息技术局)

16.打造园区信息网络高速路

实施“信号提升”和“万兆光网”专项行动,推进数据产业园区网络基础设施升级,优先数据产业园区开展万兆光网试点,加快“千兆到户”全面普及和“万兆光网”升级,满足企业对高带宽、低时延、高可靠性网络需求。建设高效互通的城市数据光网,支持数据产业园区开展高敏感数据的接入汇聚、加工处理、托管和应用。实施IPv6全覆盖专项行动,鼓励电信运营商在科技园区、产业园区通过老旧产品迭代、出台IPv6单栈固网优惠套餐、骨干或接入线路网络改造等手段,提升园区企业固网的IPv6流量占比,实现政企专线100%支持IPv6。支持园区、企业升级改造IPv6、城市光网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鼓励企业充分利用IPv6技术,开展网络设备、门户网站、业务应用系统等升级。(责任部门:营商环境局、科技产业局、经济发展局)

17.构建动态弹性算力新生态

依托北京亦庄公共算力平台,面向创新型企业、科研机构提供普惠开放的算力服务。支持存量数据中心向训练或推理算力中心转型升级,探索应用低时延无损网络架构、分布式推理框架等前沿技术,采用“算力+算法+能效”一体化模式,推动数据中心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强化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数据中心、算力中心、训练基地等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算力资源高效整合,构建异构融合、算网协同、绿色低碳的新型算力支撑体系,实现算力资源的动态调配与高效供给,全面提升区域算力服务能力与产业竞争力。(责任部门:信息技术局、经济发展局)

(五)实施产业生态繁荣计划,培育多元场景共生雨林

18.深化场景应用创新生态

依托智慧城市开放创新基地,鼓励政府部门及公共事业单位围绕政务服务、城市治理、民生服务、产业招商等领域,面向社会进行全域场景开放,培育“政产学研用”协同生态。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多元主体,积极参与场景供需对接,找准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方向,对经评审认定的创新标杆场景,按项目非硬件投入费用的2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支持在经开区内举办具有重大行业影响力的数据要素领域活动,对企业、社会组织等作为主要举办或承办单位,在经开区组织开展省部级以上论坛、峰会、展会等活动的,按照活动成本的50%给予支持,国际活动最高资助100万元,国内活动最高资助50万元。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北京市“数据要素×”大赛创新案例征集活动。(责任部门:营商环境局、科技产业局、信息技术局)

19.探索多元资金筹资方式

积极争取中央、市级资金和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基金支持作用,统筹利用相关财政资金,支持数据产业发展。探索设立数据产业发展市场化基金,构建多元筹资机制,引导天使、创投、风投等社会资本投向数据产业初创项目及高成长性企业。立足创新补足数据要素市场短板,增加金融有效供给,形成与数据要素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开展数据资产金融创新,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与数据企业开展产融精准对接,创新多元数据资产金融产品与服务,推动科创金融、绿色金融等业务与数据要素深度融合。(责任部门:财政国资局、营商环境局、商务金融局)

20.构建人才梯度培养体系

引导国有企业、大型企业设立人工智能和数据管理部门,鼓励设立首席数据官、数据合规官等职位,优先选聘持有数字类专业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担任,鼓励重点用人主体推荐符合条件的人才申报亦城人才认定。推进人工智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及培训体系建设,构建“培训-认定-就业”全链条培养机制。支持企业联合职业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数据标注、数据分析挖掘等领域产教融合平台、实训基地等,加强人才定向培养。支持数据企业依托国家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提升集聚吸引优秀人才的示范效应,培养和造就一批一流数字人才。(责任部门:组织人事部、营商环境局、社会事业局、人力社保中心)

三、附则

(一)本措施适用于在经开区范围内开展数据资源、数据技术、数据服务、数据应用、数据安全、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的单位。无近三年重大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

(二)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结束。施行期间如遇相关政策调整,本办法同步调整。

(三)相关单位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措施和经开区其他专项支持政策的,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给予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措施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营商环境建设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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